浙江省近日启动了全新的高考方案,学业水平测试即高中会考、综合素质评价和统一选拔考试。新方案第二项改革是:改单一考试科目为分类设置考试科目。对于报考第二、三批录取院校的学生,考试科目维持不变。对于愿意报考第一批录取院校的学生,在“3+X”科目组合基础上,增考9门学科自选6题。对于报考第四批录取的考生,除“语、数、外”三门外,增加技术考试。有人认为,新方案有将学生人为区分为三、六、九等的嫌疑和误导,易引发学生自卑心理和攀比心理。还有人认为,会加重考生经济负担。(7月20日新京报)
浙江高考新政是对高考制度改革的试水举措,意在探索改变“一考定终身”的制度弊病。其被指加重考生负担,主要指一些学生可能为了增加录取机会,盲目报考各批次的院校,对于这种声音值得探讨。而对于所谓易引发学生自卑心理和攀比心理,这种指责实在是太过矫情。这样划分只是让学生在自我清醒判断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报考目标,其积极意义是明显的,至于引起所谓对学生三六九等的划分,那是一些人太敏感了,而且这种三六九等的划分是考试制度本身的结果。
世界上任何考试制度都会产生优等生和劣等生,考试的目的就是选优汰劣,无论是“一考定终身”还是“多考定终身”,无论是素质教育还是应试教育,都会将人分成三六九等,而且素质教育并非不考试,只是不完全以考试定优劣,除非是白卷英雄的时代,让逆淘汰机制起作用,差生才会更有强烈优越感。当然,考试是选择优秀者,但不排除考试成绩失利者都不是人才,正是在这个意义上,才增加了综合素质评价体系,让一些偏才、怪才能脱颖而出,“不拘一格降人才”。
字串9
字串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