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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政部拨款13.4亿元加固灾区校舍

[ 来源: | 更新日期:2008-7-29 15:07:00 | 评论 0 条 | 我要投稿 ]

用于灾区校舍维修加固的专项资金,中央和地方财政应按7比3分担 字串8

  【《财经网》综合报道】财政部新闻办7月28日公布消息称,经国务院批准,近日中央财政已从“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基金”中安排专项补助资金13.4亿元,专项用于中小学校舍维修加固。同时,财政部还拨款9.8亿元用于灾区教学仪器设备重置。
 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,此次补助涉及四川、甘肃、陕西三省重灾区。此次用于灾区校舍维修加固的专项资金,中央和地方财政应按7比3分担。地方应负担的投入“不得以地方应承担的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资金充抵,也不得以其他中央专项资金充抵”。
  6月30日,国务院发布《关于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》。据上述文件,2008年中央财政安排灾后恢复重建基金700亿元。此次安排的校舍加固和教学仪器重置等资金即源于此。
  财政部、教育部要求,受灾省的财政、教育部门应分清轻重缓急,统筹安排资金,“利用今年暑期时间,紧急启动灾区中小学校舍维修加固和教学仪器设备重置”,确保秋季开学之需。
  对校舍维修项目和教学仪器重置项目,财政部要求,灾区省份政府部门应“全方位、全过程”监管,并且要定期公布中小学校舍维修加固工作进展及资金使用情况,接受社会监督。
  同时,财政部要求,对教育、卫生、基层政权等公共服务设施,“恢复重建资金原则上由中央和受灾地区财政按比例负担,其中中央垂直管理部门(含直属事业单位)由中央财政负担。” 字串3
  教育专家指出,汶川地震造成灾区诸多校舍倒塌,共计4000多学生死亡。这引起了中国公众对校舍质量和安全的质疑。但官方称,此次校舍倒塌主要还是“天灾”,该结论曾引发遇难学生家长不满。此次财政部专项拨款,当属“亡羊补牢”之举。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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